从语雀迁移的随笔。
2021 年,国内的家庭净资产是什么形状 —— CHFS 数据笔记
一个数字,一开始是没有重量的。直到我把它换算成"东西"。 ...
从语雀迁移的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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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页关于汉字字体调性与屏幕科学的交互式小抄。 你可以在页面里试试字号滑块、行距实验,以及“一键换魂”字体彩蛋: 打开单页:字有脾气 · 汉字字体调性与屏幕科学 ...
新疆团建结束,回北京的路上,我想起另一个关于"团建"的故事。 当时只是生气。后来再想,才发现那其实是我很「学生气」的一个瞬间。 ...
今年是不同寻常的一年,是关于爱、告别与重新定义自我的一年。 生活:祛魅与扎根 一月的春节,和 bgu 一起留守北京。大年初二直奔浙江,开启了一场“忆往开来”之旅:走过杭州、温岭、南京。 ...
本文同步发表于公众号:洗心革面 起这个标题,并不是我犯了什么大错。而是我恍然醒悟:人这一生无比短暂,而我早该选择过什么样的生活。 选择权一直都在我自己手里。 ...
语雀新上了一个代码沙盒功能:https://www.yuque.com/yuque/gpvawt/ph1v7bffr1iumxyk 我作为职业的安全研究员,当然想研究一下这里头的攻击面 可是最近比较忙,抽不开时间。 我说等一等再研究吧,就在 TODO 上记了个待办 ...
生活 一年真快呀,盘日历的时候看岔了,看向了 23 年的日历……(🤡) 2 月,回家过年,邀请 bgu 及家人来访,走上正轨。 3 月,开始有职业倦怠,抽空出去散心,走了几个地方 不必担心,我已经走出了倦怠,并且专门写了一篇文章聊这个事。 周末特种兵💨大同游:在恒山入门五岳,登临悬空寺,感受云岗沧桑,让古刹里的千年风尘,涤荡这“前程似锦”的祝愿。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对吗? ...
我觉得电影《落叶归根》里的背景音乐特别好听,就是那种没有歌词的纯音乐。我很想把这段音乐单独提取出来,弄得尽可能干净点。所以就有了今天(2024年11月3日)这件事。 ...
项目介绍 引言 在现代Web开发和测试领域,无头浏览器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工具。它们能够在没有图形用户界面的情况下加载并渲染网页内容,广泛应用于自动化脚本、网页测试、网页截屏及爬虫等场景。然而,传统的无头浏览器部署和管理方式往往复杂且耗时。为了解决这一问题,Browserless项目应运而生。 ...
“ 来自: “相互保”商业模式问题分析 【作者】程海宁 【作者简介】北京大学法学院2017级金融法方向法律硕士(非法学) 【内容摘要】支付宝的创新型重疾保险产品“相互保”,一经退出便迅速引爆各大社交网络平台,短短一个月便有数千万用户加入。“相互保”虽名为保险但实为披着保险外衣的网络互助,其产品设计粗糙,保费机制不公平、不合理。为片面追求商业效果,“相互保”在定价问题上涉嫌误导性宣传,其野蛮的商业模式和粗糙的、违背风险管理本质要求的保险定价模式,导致产品整体隐含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在监管合规、保险实质、商业模式等方面存在诸多硬伤。因此,“相互保”参保者的利益实际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潜在的参保者应保持理性和谨慎,保险监管机构也应给予充分重视。 【关键词】“相互保” 商业模式 费率定价 误导宣传 逆向选择 一、引言 2018年10月,支付宝隆重推出了一款名为“相互保大病互助计划”的保险产品,其“0元加入”的吸睛噱头和全渠道大力推广,使得这款产品很快刷爆微博和微信朋友圈。在《“相互保”:保险新衣下的网络互助》一文中,笔者指出了“相互保”名为保险、实为违规网络互助的本质;分析了“相互保”产品中存在的一系列违法违规问题,并结合保险学原理简要阐释了违反相关规则的风险和危害,从而使读者了解“相互保”在法律合规方面的问题和风险。即使法律法规严格的监管对于帮助保险产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来说至关重要,但保险业和法律界之外的人士恐怕并不关注过于“教条”的法律分析,而是更关心“相互保”的商业模式到底存在什么问题;若购买“相互保”,则会给自己带来何种利弊影响。 网络互助在功能和基本逻辑上与保险并无太大差异,但二者最本质的区别在于:能否保证刚性给付。由于网络互助并不需要(也没能力)刚性给付,其在经营过程中就有很大的随意性和模糊性。例如,无须考虑具体个体的风险水平,在费用分摊时简单地一刀切;给付标准可以自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变动;[1]给付没有保证,即使平台拒绝给付,相关个体也申诉无门。相反,保险因为存在刚性给付的要求,保险公司的经营就须谨慎规范。比如,承保前需要规范展业、谨慎精算、尽职核保、留存证据等;承保后需要管理资金、接受监管、披露信息等;出险后需要勘查定损、刚性给付、承担较重的举证责任等。 总之,网络互助和保险似乎有很大的相似性,但深究起来却有天壤之别。本文将从“相互保”的费率机制等商业模式角度进行分析,为读者揭示“相互保”将网络互助的粗糙模式装入保险的口袋,在商业层面可能引发的巨大风险和问题,防止鱼目混珠,帮助读者作出更加科学、理性的保险投资决策。 二、“相互保”预期费率水平估算 虽然“相互保”借助简便的投保流程、零保费加入、费用事后分摊、互帮互助概念等优势,在短时间内吸收了上千万投保人,但似乎很少有投保人清楚自己需要为参加“相互保”缴纳多少费用。不同于带有更多捐赠、捐助色彩的网络互助,“相互保”一旦借用了保险的名义,其性质则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保险人需要承担刚性给付保险金的义务,相应地,参保人对于是否参与分摊保费也失去了选择权。 既然分摊保费是参保人的义务,那么就不得不关心费率水平的问题。与通常的保险产品不同,“相互保”采用保费事后分摊的形式,这种形式给人一种量出为入、费用透明的感觉。但公众对于费率水平非常敏感,“相互保”自然也明白这一点,于是在宣传过程中通过各种明示和暗示,试图塑造一种费率极其低廉的产品形象,甚至置客观事实于不顾,进行误导性宣传。那么,依据“相互保”承诺的保障水平,参保人需要交纳的公平保费水平大概是多少呢?笔者将通过有依据的简单估算,帮助读者对参保“相互保”建立一个较为科学、具体的费用预期。 (一)精算概念的简介 保险产品本质是风险转移,而作为风险承接者的保险公司之所以敢于承接投保人不愿自己保留的风险并承诺刚性给付,是因为保险公司相信自己作为专业的风险管理人,有更强、更专业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能力;这份自信很大程度上来自对保险精算技术的掌握。精算在保险公司中的地位虽然不能被过度神话,但这门高深的数学技术堪称现代保险业的基石。[2] 现实的统计数据对于保险精算而言至关重要。以重疾健康险为例,原中国保监会于2013年11月14日面向各人身保险公司发布了《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3]其中区分性别因素,包括6病种经验发生率表两张和25病种经验发生率表两张。[4]这是中国第一张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也是目前我国人身保险公司承保重疾险最权威可靠的精算数据来源之一。[5] 保险精算是一门专业性极强、细分领域壁垒较高的科学,健康保险由于保险期内保险事故可能多次发生等,所需要的精算技术更为复杂。因此,笔者并没有能力向大家展示专业的健康险精算过程,但对照“相互保”的相关资料和原保监会发布的重疾经验发生率表,还是能够帮助读者对健康险费率水平有一个更加直观、准确的认识的。 (二)“相互保”预期费率水平估算展示 根据“相互保”的保险条款,其仅承保059周岁的人群,且承保100种大病,因此下文截取《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中25病种经验发生率男表(CI3)、25病种经验发生率女表(CI4)中年龄059周岁的部分(见表1)。 表1 25病种经验发生率[6] 资料来源:《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 对于分析“相互保”产品,ix即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数据作用较大。在估算之前需要作一些简单说明:首先,“相互保”承保的范围包括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颁布的重大疾病有关定义所规定的全部25种重大疾病在内的100种重疾,其承保病种范围大于表1所列病种范围。因此,其出险概率应一一对应地大于表中的经验发生概率。其次,为了便于运算和理解,之后的讨论均以一年为一个单位的保险期间。另外,根据“相互保”相关条款的规定,保险金额根据参保人员重疾初次确诊的年龄而定,不满40岁保障金额为30万元,超过40岁保障金额为10万元。[7] 为使读者有较为直观的理解,笔者选择了几个年龄有代表性人群的重疾发生率数据(读者可根据生活经验,结合自己对社会中相应人群健康状况的判断,体会保费计算分摊金额),从而计算这些人群重疾发生概率对应的公平保费数额(见表2)。[8] 表2 不同发生概率对应预期损失金额计算演示 依据特定年龄对应的概率数据所计算出来的预期公平保费,仅有助于读者对可能发生的分摊费用产生直观感受。更进一步地,假设参保该重疾险的人群性别和年龄都均匀分布(059周岁每个年龄的人数均相等,且每个年龄中男女比例为1∶1);参保人数足够大且来源随机。按照不满40岁保障金额为30万元,超过40岁保障金额为10万元的标准,经过简单计算,预期每年每人的保费分摊金额约为390.31元(不含10%管理费),如图1所示。如果把假设的参保人群年龄范围缩减到2055周岁,其他条件不变,经计算,预期每年每人的保费分摊金额约为444.12元(不含10%管理费),如图2所示。[9] 三、“相互保”费率相关问题分析 “相互保”虽名为保险但实为网络互助的变种,其为了使销售流程最简化,存在产品设计粗糙,保费机制不公平、不合理等问题;为了片面追求商业效果,“相互保”还涉嫌在产品定价问题上有误导性宣传。这些与保险费率相关的问题可能在之后引发严重的逆向选择[10]和道德风险,进而破坏保险产品赖以稳定运行的根基。 (一)“相互保”费率宣传中的误导行为 “相互保”推出后,相关广告宣传铺天盖地。其中,反复强调“承诺单一出险案件,每个用户分摊不超过1角钱”,堪为“相互保”吸睛造势的主要法宝之一。“相互保”为了使网络互助在外观上变为保险,强行套用相互保险和团体保险两种架构。如果说这是其煞费苦心搭建复杂产品框架掩饰风险的一种“创新”,那么“承诺单一出险案件,每个用户分摊不超过1角钱”简直就是挑战大众的智商。 “相互保”的保费分摊机制:每人分摊金额=(出现案例累计保障金额+10%管理费)/公示时成员人数;其中,保障金等于每期经公示无异议的患病成员的保障金之和;管理费等于每期保障金的10%,无保障金不收取管理费;分摊成员数为每期公示日0点(不含0点)的成员人数。此外,“相互保”为每位出险参保人提供的保障金数额规则:初次确诊时,成员年龄为30天至39周岁,保障金额为30万元;初次确诊时,成员年龄为40周岁至59周岁,保障金额为10万元。最后,“相互保”在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终止:相互保运行3个月以后成员数少于330万人;出现不可抗力及政策因素导致相互保无法存续。 读者可能已经看出了问题,单个参保人最高保障金额为30万元,部分个体仅为10万元,而“相互保”为自己成立设置的必要条件之一为“成员人数高于330万人”。为什么是330万人,而不是300万人、350万人或333万人?因为单个参保人出险后可以获得的最高保障金额30万元,加上10%的管理费就是33万元,要想只向每位参保人筹集1角钱就凑足33万元,恰好需要330万人,真是巧妙![11] 因此,“相互保”在宣传中反复强调的“我们承诺”到底是在“承诺”什么?这到底是在自欺欺人还是口蜜腹剑误导消费者?既然要树立负责任、有担当的产品形象,为什么不光明正大地承诺每个参与者每期分摊上限,而是“承诺”毫无意义的单个案件中每人分摊额,笔者无从得知。之后“相互保”还就这一问题有过自问自答(见图3)。 图3 “相互保”相关宣传推送中关于保费分摊问题的问答示例 虽然不知道所谓的“精算师”是以什么数据为依据进行的“估算”,但前文对“相互保”预期分摊费用已经予以介绍,即使按照上述宣传中所言:每半月为一期,每期十多元,也有理由认为其声称的每年二百多元的预期保费分摊水平是低估的。 另外,该回答的最后一句“加入的人越多,也可能只分摊到1角钱、5分钱、2分钱”,令人啼笑皆非。且不说具备精算常识,但凡知晓简单概率知识的人也明白:只要发生概率不变,加入的人越多,预期出险的人也会随之变多,何谈加入的人越多原本十多元的分摊保费就会只需要1角钱、5分钱、2分钱? 究竟是所谓的精算师哗众取宠,还是“相互保”压根就没有雇佣一位精算师? ...